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2-07 16:08 信息來源: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點擊量: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相關單位,天易經開區各局室:
《湘潭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19日
湘潭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9〕14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42號)和《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潭政辦發〔2019〕2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3270人次以上,力爭到2021年底,技能勞動者占就業人員總量的比例達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30%以上。
二、培訓主體和對象
(一)培訓主體
1.企業職工培訓中心。
2.職業學校。
3.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二)培訓對象
1.縣域內企業在職職工。
2.本縣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即將刑滿釋放人員、強制戒毒人員及社區服刑人員和貧困勞動力等)。
3.有創業意愿的勞動者。
4.其他本縣籍勞動年齡段有培訓意愿的非財政供養人員。
5.縣內其他常住勞動年齡段人員。
三、培訓類型
(一)企業職工在職培訓。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組織企業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參加“金藍領”培訓工程、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或現代學徒制培訓以及技師、高級技師培訓;嚴格執行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高危行業企業及安全生產責任較重的行業企業要組織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普遍開展安全技能培訓。共培訓12000人以上。(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總工會、縣住建局)
(二)就業重點群體培訓。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及其他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即將刑滿釋放人員、強制戒毒人員及社區服刑人員和貧困勞動力等),持續實施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等專項培訓;對有創業意愿的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和網絡創業培訓;圍繞鄉村振興戰略,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對在鄉鎮扶貧車間、村社代工點等居家就業的貧困勞動力,開展就地就近以工代訓。共培訓9270人以上。(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民政局、縣殘聯、縣商務局、縣總工會、縣婦聯)
(三)個人自主參加培訓。本縣籍勞動者因培訓開班時間和工作地點沖突、培訓項目局限等原因,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自費參加《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目錄》內的職業(工種)技能培訓,培訓后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共培訓2000人以上。(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四、培訓補貼
(一)培訓補貼次數
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參加培訓后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享受培訓補貼項目每人每年不超過3次(含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和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二)培訓補貼標準
1.關于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政策。企業在職職工,參加《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目錄》(以下簡稱補貼標準目錄)內的職業(工種)技能培訓,取得初、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按現行規定享受培訓補貼;參加湘潭市“金藍領”培訓工程的,按《湘潭市深入推進“金藍領”培訓工程加大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實施方案》(潭人社發〔2019〕13號)規定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按《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9〕29號) 規定,給予企業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職業培訓補貼;對開展“學徒制”培養試點達標的企業,給予每家一次性補助5萬元-10萬元。培訓對象參加我縣傳統優勢產業如防腐保溫相關工種(防腐保溫工、建筑外墻保溫安裝工、窯爐修筑工、抹灰工、通風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操作工等)補貼標準目錄外職業(工種)技能培訓的,經考核合格憑培訓合格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書,按初級工550元、中級工990元、高級工132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參加企業組織的專項安全技能培訓的,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的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數,以每人每課時5元、最高不超過3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以上補貼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經費中列支。
2.關于重點群體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及其他各類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參加政府統一組織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的,憑取得的證書,培訓補貼按規定由培訓機構代為申請;自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憑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經核查未享受政府免費培訓或未領取政府補貼的,按現行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目錄規定的標準,享受培訓補貼。以上補貼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經費中列支。
其中退役軍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行業主管部門補貼高于《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目錄》標準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給予補貼,在相關行業部門專項培訓經費中列支。
3.關于貧困群體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標準。參加以工代訓的,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人數給予培訓補貼,具體標準按照《湘潭市貧困勞動力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實施細則》(潭人社發〔2019〕12號)執行,以上補貼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中列支。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期間的生活費補貼,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湘潭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縣級統籌、部門實施、鄉鎮組織、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全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問題,推動工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統一部署,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落實。縣人社局負責方案制定、統籌協調、資源整合、培訓機構管理、年度工作計劃、任務分解、培訓統計以及相關技能培訓,抓好督促落實;縣教育局負責組織所屬職業學校承擔的職業技能培訓以及相關技能培訓;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殘聯、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負責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積極組織人員參與相關培訓;縣財政局負責確保培訓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縣總工會、縣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各行業協會組織參與相關培訓工作;各鄉鎮負責培訓對象的意愿征集和參訓組織工作。
(三)加大資金監管。加大資金支持和籌集整合力度,將一定比例的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和行業產業發展經費中用于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以及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籌集的專項資金,統籌用于全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用于職業教育的地方教育附加費中,要有不少于30%用于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企業要依法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技能培訓。落實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提高至工資薪金總額8%的稅收政策。要依法加強資金監管、規范資金申報、撥付程序,定期向社會公開資金使用情況,做好檢查督查和專項審計,對以虛假培訓等騙取、套取資金的行為,要依法依紀予以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優化培訓資源。支持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工培訓中心,經人社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合格并發文確認的按規定開展企業內部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給予培訓補貼。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按《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9〕29號)規定補貼到位。鼓勵職業學校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開展補貼性培訓,擴大面向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貧困勞動力的培訓規模。在核定職業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可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機構傾斜。職業學校在內部分配時,應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師傾斜。引導各級各類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來縣開展社會培訓服務,充分發揮其在市場化培訓中的重要作用。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培訓補貼等方面與公辦同類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二)提升培訓質量。拓展職業培訓模式,廣泛推行“理實一體化”教學模式,充分運用“互聯網+”以及新媒體等多種現代化培訓手段,實現線上線下有機結合,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創新職業培訓內容,加強職業技能、職業素質和求職能力等綜合性培訓,突出職業技能培養,將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工匠精神、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環保和健康衛生、就業指導等內容貫穿職業技能培訓全過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培訓質量監管,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加強培訓過程監督,嚴格執行開班申請、過程檢查和結業審核三項制度。嚴格組織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和結業考試,培訓結束后培訓機構應組織學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結業考試,參加補貼標準目錄內職業(工種)培訓的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按規定統一組織職業技能鑒定或考核考試;參加補貼標準目錄外職業(工種)培訓或其他專項能力培訓的,在結業考試前委托第三方開發題庫,經主管部門抽取考試試題后組織考試,并由第三方督考和閱卷,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的,頒發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編碼的培訓合格證書。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部門要明確目標任務,細化任務分解,制定具體措施,狠抓責任落實。要堅持需求導向,針對用工企業用工需求和群眾培訓意愿開展工作;要建立健全檢查督查和情況通報制度,確保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扎實開展、卓有成效;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跡、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本實施方案有關補貼政策執行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