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關于2020年第三次全市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檢查情況的通報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0-10-22 15:00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區、經開區和昭山示范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關于印發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的通知》(國辦秘函〔2019〕19號)等文件要求,近期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務公開辦”)組織開展了2020年第三次全市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9月27日,市政務公開辦組織對全市正常運行的41個政府網站進行全覆蓋檢查,發現1個政府網站存在問題,總體合格率97.6%;對全市正常運行的121個政務新媒體進行檢查,發現4個政務新媒體存在問題,總體合格率96.69%,其中湘鄉市、雨湖區轄區內政務新媒體合格率100%。
今年以來,各級各部門積極開展政務新媒體賬號清查整改工作,其中湘鄉市、韶山市、市市監局、市文旅廣體局等單位較好的理清了政務新媒體“底子”,及時申請注銷“僵尸”賬號;各單位積極參加市政府門戶網站組織的在線訪談和調查征集工作,其中市生態環境局、市醫療保障局等單位高效高質完成在線訪談任務。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個別網站運維管理不到位。湘潭縣政府門戶網站域名過期,導致網頁指向錯誤,引起網民投訴。市教育局網站信息公開制度、政策解讀等欄目超期未更新。
(二)政務新媒體運維管理仍需規范。“湖南湘潭信訪”頭條號、“岳塘衛健”微信公眾號、“韶山旅游君”抖音號多次出現超過2周內容不更新,“樂業蓮鄉”等微信多次出現嚴重錯別字,未及時整改。
(三)個別單位對市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不到位。湘鄉市、市教育局等單位未按要求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開展在線訪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安全保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有關文件要求,嚴格落實信息發布“先審后發”和“三審制”,規范內容表述,確保內容安全。要加強值班值守、內容監測,發現問題快速整改,切實保證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安全平穩運行。
(二)進一步拓展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廣度和深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欄目,縣級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規范建設本級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不斷增加法定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
(三)加強政務新媒體監管。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行政務新媒體主管職責,認真做好“全國政務新媒體報送系統”信息填報工作,加強對填報信息的審核把關,每月對系統信息進行維護更新,對納入系統管理的政務新媒體嚴格落實常態化監管要求。對漏報、系統外運行的政務新媒體,市政務公開辦將作為重點檢查和通報內容。
對此次通報存在問題的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整改情況于2020年10月16日前報送整改情況(加蓋公章)至市政務公開辦(聯系人:張玉潔、王丹,地址:市政府大樓B棟1005,電話:0731-58570232)。
附件:1.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政府網站名單
2.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政務新媒體名單
湘潭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網站名單
|
序號 |
地區(單位) |
政府網站名稱 |
存在的突出問題 |
是否單項否決 |
|
1 |
湘潭縣 |
湘潭縣人民政府網站 |
政府域名超期,網頁指向錯誤,引發負面輿情 |
單項否決 |
|
2 |
教育局 |
湘潭市教育局網站 |
信息公開制度、政策解讀欄目存在超期未更新 |
非單項否決 |
備注:對標國辦秘函〔2019〕19號文件要求,對政府網站檢查時,如網站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即判定為不合格網站。抽查采樣時間為2020年6月12日至9月27日。
附件2
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政務新媒體名單
|
序號 |
地區 (單位) |
新媒體賬號名稱 |
賬號平臺 |
存在的突出問題 |
是否單項否決 |
|
1 |
市信訪局 |
湖南湘潭信訪 |
頭條號 |
監測時段內出現超期未更新 |
單項否決 |
|
2 |
岳塘區 |
岳塘衛健 |
微信公眾號 |
監測時段內出現超期未更新 |
單項否決 |
|
3 |
韶山市 |
韶山旅游君 |
抖音號 |
監測時段內出現超期未更新 |
單項否決 |
|
4 |
湘潭縣 |
樂業蓮鄉 |
微信公眾號 |
存在嚴重錯別字未修改 |
單項否決 |
備注:對標國辦秘函〔2019〕19號文件要求,對政務新媒體檢查時,如政務新媒體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則判定為不合格。抽查采樣時間為2020年6月12日至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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