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湘潭昌山8.8MW/17.6MWh儲能電站新建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潭縣政擬征〔2024〕4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4-04-28 16: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湘潭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土地征收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湘潭昌山8.8MW/17.6MWh儲能電站新建項目建設需要用地,規劃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具體建設內容為湘潭昌山8.8MW/17.6MWh儲能電站新建項目,符合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
二、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石鼓鎮銅梁村陽家組范圍內,總面積0.1470公頃。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勘測定界圖。實際征收土地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村委會、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時間不低于十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湘潭縣人民政府將于2024年4月30日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和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配合。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湘潭縣人民政府將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擬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如對以上公告內容有疑問或異議,可向湘潭縣優化人居環境事務中心反饋(聯系人:姚強;電話:13973257722)。
2023年9月13日發布的《湘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潭縣政擬征〔2023〕11號)作廢。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勘測定界圖
湘潭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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