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4年雙季稻種植補貼工作方案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4-11-14 09:36
為提高種糧主體種植雙季稻積極性,穩定我縣糧食播種面積,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9號)、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通知》(湘農聯〔2023〕24號)、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關于印發〈湖南省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財建〔2024〕15號)、湘潭市農業農村局湘潭市財政局《關于對惠農補貼結轉結余資金及問題整改收繳資金管理使用方案審核的意見》(潭農聯〔2024〕20號)、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潭縣政辦函[2023]9號)、中共湘潭縣委辦公室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糧食穩面增產的若干措施》(潭縣辦〔2024〕2號)文件要求,為落實雙季稻種植補貼政策,確保補貼及時、精準發放到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補貼對象
本縣范圍內,2024年流轉耕地并實際種植30畝以上雙季稻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種糧農民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業公司等種糧主體。
二、補貼標準
按實際種植的雙季稻面積補貼200元/畝。
三、資金來源
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結余)資金、兩年及以上惠農補貼結轉結余資金以及2024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30%部分)資金。
四、補貼發放方式
種糧大戶補貼資金通過惠民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家庭農場、種糧農民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業公司等補貼資金,應撥付到其對公賬戶。
五、工作流程
1.自主申報。各鄉鎮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種糧主體填報《湘潭縣2024年30畝以上雙季稻種植補貼面積申報表》X附件1)。種糧主體在申報表內承諾不虛報并簽字認可,對真實性負責,對虛報主體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整改,收回當年補貼資金并在兩年內不再享受獎扶政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村級核實。村民委員會對種糧主體申報的實際種植面積(特別是雙季稻面積)進行分類核實統計、并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要求簽字蓋章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在申報表上簽字并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審核。
3.鄉鎮核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對種糧主體所申報的面積進行核查,核查無誤后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湘潭縣2024年30畝以上雙季稻種植補貼基礎信息鄉鎮匯總表》(附件2)報縣農業農村局種植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糧油分中心。
4.縣級核發。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對鄉鎮上報數
據進行抽查,核實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縣農業農村局提出補貼資金發放建議,縣財政局審核后發放雙季稻種植補貼資金。
六、工作要求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種糧主體雙季稻種植補貼面積申報核實的責任主體,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對種糧主體雙季稻種植補貼的申報材料進行整理歸檔,以備查驗;各村民委員會要認真核實種糧主體雙季稻種植補貼的申報面積,嚴禁同一塊地土地流轉給不同的經營主體重復享受種植補貼,嚴禁單季稻面積虛報虛增雙季稻面積套取雙季稻種植補貼。如造成補貼資金被冒領、套取的,依相關規定程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上報時間
請各鄉鎮務必將《湘潭縣2024年30畝以上雙季稻種植補貼基礎信息鄉鎮匯總表》(附件2)電子檔和掃描件于2024年10月18日前報至縣農業農村局糧油分中心,聯系人:肖儉銀;聯系電話:13975280458;郵箱:liangyiuzhan0163.com。掃描件須經鄉鎮主要負責人簽字,并蓋好單位公章。
附件:1.
湘潭縣2024年30畝以上雙季稻種植補貼面積申報表.xlsx
2.
湘潭縣2024年30畝以上雙季稻種植補貼基礎信息鄉鎮匯總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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