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聯合開展解債類非法集資打擊整治工作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3-05-08 10:50
各鄉鎮、園區處非辦,縣公安局:
根據市處非辦通知精神,為堅決遏制解債領域非法集資多發勢頭,積極穩妥防范和化解風險,縣處非辦會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定于2023年3月至7月在全縣范圍內聯合開展解債類非法集資打擊整治行動。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貫徹落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托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聚焦解債類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破獲一批重大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團伙,追繳一批涉案資產,清理一批風險主體,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深化以打促防、以案促治,有針對性地加強宣傳、完善制度,增強廣大群眾防非意識和能力,推動健全非法集資早防、早識、早治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措施
(一)明確整治范圍。將整治行動瞄準以“解債”為名的非法集資風險主體,保持高壓嚴打態勢。解債類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典型手法為:不法分子以向“客戶”提供債權債務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實物兌換等服務為名,承諾將“客戶”手中的債權債務轉化為持續現金流并定期返還收益,誘使“客戶”繳納咨詢費、保證金或“投資入股”等。
(二)全面摸排風險。結合全縣非法集資風險隱患大排查專項行動,綜合運用線上監測、線下排查、群眾舉報等多種手段,對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從事所謂“債事服務”“債務化解”“解債咨詢”等業務的企業、組織或個人進行全面摸排,掌握風險底數,形成涉嫌非法集資線索臺賬。特別是,對于公安部經偵局下發的“吉債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等重點線索,要深入開展核查,全面摸清主體底數。
(三)開展集中整治。對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線索要綜合評估、分級分類,清單式推進處置化解。對存在苗頭性問題的主體,進行警示約談、風險提示并簽訂承諾書。對明顯具有非法集資特征但不構成犯罪的,及時采取警示約談、責令整改、行政處罰、督促清退資金等措施推動風險出清。對風險突出、涉嫌犯罪的主體,果斷移送公安機關刑事打擊。對于涉案金額大、涉及人數多的重大案件,縣公安局要抽調精干警力,縝密制定偵查方案,全面徹底查處,確保“精準拆彈”。對于跨市、縣(市)區案件,要加強對公司總部、分支機構、營銷團隊、資金交易等情況的梳理落查,提請市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適時開展集群打擊,全鏈條鏟除犯罪網絡。
(四)做好訴求回應。暢通舉報渠道,積極落實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廣泛發動群眾舉報線索。強化報案受理,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和屬地派出所要嚴格落實《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有關要求,認真接待群眾,做好報案登記、筆錄制作等工作。踐行“陽光辦案”,暢通警民溝通渠道,及時公布案偵工作進展,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強化追贓挽損,按照依法追繳、應追盡追的原則,充分運用資金查控手段和查封、扣押、凍結法律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追贓控贓覆蓋率,并及時依法隨案移送,為資產處置打下基礎。
(五)全力維護穩定。嚴格落實“三同步”工作要求,堅持把維護社會穩定貫穿打擊整治工作始終,充分評估涉穩風險,做好維穩處置預案。公安部門要嚴格落實“情指行”一體化運行機制,及時將案件基本情況、人員數據通報有關部門警種,協同落實穩控措施;對于涉及跨區域的涉穩線索,要通過情報指揮條線報告、通報,嚴防發生赴省進京和跨市跨省規模聚集。
(六)加強宣傳警示。充分利用“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等活動,將解債類非法集資違法犯罪作為宣傳內容,通過以案釋法、預警提示等各種方式深入開展教育警示,努力提升群眾防范意識和能力。
(七)健全長效機制。要以此次打擊整治行動為契機,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全面深化《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落實,圍繞非法集資源頭把關、行政處置、行刑銜接等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積極探索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和舉措辦法,以點帶面、舉一反三,加快完善全鏈條防治非法集資的長效機制。
三、行動步驟
(一)準備階段(即日起至3月31日)。迅速部署安排,會同縣公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盡快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二)打擊整治階段(4月1日至7月15日)。集中開展風險排查、分類處置,適時開展收網打擊,同步做好宣傳引導、維穩處置等工作;及時做好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工作。
(三)總結階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對打擊整治進行總結,對成績突出的地方以適當方式予以表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聯合開展“解債”類非法集資打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金融辦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主要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各鄉鎮、園區要建立相應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督導督辦,風險要找準、職責要明確、措施要有力,推動聯合打擊整治行動縱深發展,確保取得實績實效。
(二)加強協作配合。縣處非辦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要加強溝通協調,行政刑事密切協作、高效銜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與檢法機關的溝通,商請就案件定性、證據標準等給予指導,提升執法水平。強化風險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對跨區域風險線索,在做好轄內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通報相關地區,推動形成“一地警示、各地受限”的工作局面。
(三)加強情況報告。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確定一名負責人和聯絡員,于3月30日前上報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至縣處非辦。各鄉鎮、園區處非機構要積極組織部署,配合公安機關及公安派出所開展線索摸排和打擊整治工作,認真梳理總結排查整治成效及風險問題,于5月8日、7月7日前分別報送階段性工作進展和工作總結。重大案件及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縣處非辦將積極保持與市處非辦的工作對接,會同縣公安局加強對該項工作的指導。此次打擊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平安建設考核。
聯絡員:郭斌(縣政府金融辦) 李莎(縣公安局)
縣處非辦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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