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六批)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3-07-1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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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 編號 |
轉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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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XT202300114 |
湘潭縣中路鋪達旺建材有限公司進行水泥、砂石等攪拌作業,產生揚塵、噪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投訴人認為該公司沒有相關手續。 |
湘潭縣 |
大氣,噪音 |
經實地調查核實,該舉報情況屬實。 |
屬實 |
處理情況: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設施設備位于封閉式車間內,原料傳送帶安裝了封閉式走廊,廠區內地面進行了硬化。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按環評審批要求建設雨污分流管網,未建設進出口洗車平臺,少量原輔材料露天堆放。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執法人員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取證。因該公司已停止生產,故未進行揚塵、噪音監測。經縣住建局調查核實,該公司為白石旅游環線公路配套建設的專屬臨時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整改情況: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現場檢查記錄,提出了整改要求;對該公司易產揚塵露天堆放等問題已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正在啟動立案程序。 |
無 |
辦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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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XT202300116 |
投訴人對舉報編號X2XT202300009的處理情況不滿意,投訴人稱處理情況記錄與實際不符,該礦場并未停產并來信提供了2018年、2019年開工證據,投訴人稱2021年3月環保督察結果為認定此處為生態空間建議取消磷礦,可2021年4月又開始大力建設綠色礦山,現一年多未見植物生長,影響居民種菜及水資源。現投訴人訴求既然被定為生態空間就應該取消該磷礦。 |
湘潭縣 |
水,土壤,生態 |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情況部分屬實。其中“該礦場在2018年、2019年開工,并未停產”問題部分屬實;“影響水資源”問題經監測所測各項因子符合相關排放標準;其他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經核實該公司持有湖南省自然資源廳頒發采礦許可證,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開采種類為磷礦。2021年3月5聘請國家核工業二三0研究所檢測報告,結果顯示:該公司土壤、原料、廢石、水樣等樣品中檢定結論均合格。于2018年-2019年委托兩家第三方公司對礦區進行安全現狀評價,根據兩家公司出具的安全現狀評價隱患整改意見,分別對礦區存在的安全隱患等情況進行了整治。2018-2019年礦區內的施工是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沒有進行磷礦開采。該公司在2015年以前開采過程中有“礦山裸露”的問題,已通過人工拋灑草籽、種樹等方式對裸露的區域進行了復綠。目前整個礦區已基本覆綠,礦區及周邊蔬菜長勢良好,未見異常情況。2023年7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監測站人員對該公司采礦區積水及氧化塘水進行采樣。 整改情況:根據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3年7月8日出具的委托監測報告結果顯示:湘潭縣磷礦有限公司所檢各項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相關標準要求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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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結 、 重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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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XT202300117、118 |
雨湖區姜畬鎮易建河村同心組湘潭縣玻璃廠: 1、污水未經處理直排附近魚塘、水渠。 2、煙囪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產生刺鼻性異味。 3、生產車間作業時產生噪音。 4、貨車行駛時掉落玻璃碴到馬路上。 |
雨湖區 |
水,大氣,噪音 |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情況部分屬實。其中“生產車間作業時產生噪音”“貨車行駛時掉落玻璃碴到馬路上”問題屬實;“污水未經處理直排附近魚塘、水渠”“煙囪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產生刺鼻性異味”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2023年7月12日,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監測站工作人員分別對該公司生產廢水收集池、該公司廠區內原湘潭縣玻璃廠宿舍區生活廢水外排口以及周邊池塘進行了現場采樣;對該公司有組織排放的廢氣、該公司廠界晝和夜間噪聲進行了現場檢測。目前樣品正在分析中。 整改情況:根據現場檢查情況,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下達了檢查記錄,提出四點工作要求。我縣將持續跟蹤辦理,待檢測結果出具后,進一步核實處理。 |
無 |
辦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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