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2年湘潭縣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的通知 潭縣人才辦發〔2022〕4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2-04-29 15:19
各鄉鎮黨委,天易經開區黨工委,縣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 各派駐單位:
《2022年湘潭縣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中共湘潭縣委干部教育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4日
2022年湘潭縣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特派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工作要求,充分發揮科技特派員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推動作用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科技支撐作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22年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
一、選派規模
2022年,全縣共選派科技特派員113名。其中,省派科技特派員10名,市派科技特派員39名(含企業科技特派專家4名),縣派科技特派員64名(含縣派企業科技特派專家6名)。
二、選派原則和程序
1.基本原則。科技特派員的選派按類別分農業科技特派員、醫衛科技特派員、企業科技特派專家。其中,農業科技特派員、企業科技特派專家服務期限一般為兩年,醫衛科技特派員服務期限一般為一年。科技特派員在服務期間不轉行政關系、組織關系,其在原單位的職務、職級、職稱、工資、獎金、福利等待遇保持不變,享受正常調資和職稱評定。科技特派員選派堅持由下至上、雙向選擇、按需選派原則,主要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機關事業單位、公立醫院中選派。科技特派員一般應具有與履職相當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專業能力,具備從事該行業技術研究和應用的工作能力和經驗;對基層一線有深厚感情,志愿到農村基層或企業服務,遵紀守法,工作表現好,有良好口碑。
2.選派工作程序。服務單位向所在鄉鎮黨委提出需求申請,鄉鎮黨委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核把關集中申報到縣科工局、縣衛健局,服務單位的確定由縣科工局和縣衛健局分別研究、考察后報縣委人才辦確定;縣派科技特派員人選由縣委人才辦根據實際情況向有關單位下達選派任務,派出單位按要求推薦下派人選,縣委人才辦制定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確定。縣派科技特派員人選報市委人才辦備案。
三、工作職責
(一)農業科技特派員職責
1.了解掌握服務點基本情況,研究開發適合當地發展的科技項目。對接國家農業產業政策,幫助服務點積極申報支持項目。指導入駐鄉鎮制定和落實助推鄉村振興、加快農業結構調整、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的規劃。
2.引進推廣適合當地種養業的優良品種和先進實用技術,建立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和龍頭企業,培育特色產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開展科普宣傳和先進實用技術培訓,培養鄉土科技帶頭人。
3.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技術和信息服務,通過項目合作與開發,以技術入股、資金入股、租賃經營、技術承包和技術中介等多種形式,幫助組建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和經濟利益共同體,組織農產品流通,提高服務效率。經濟利益共同體的組建和運行遵循自愿組建、自擔市場風險的原則。
4.定期反饋農村工作信息,反映農村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提出發展當地經濟的建議措施。
(二)企業科技特派專家職責
1.圍繞落實“三高四新”戰略,深入調查研究,找準企業發展方向,幫助入駐企業制定發展規劃,為企業管理層提供建議和參考。
2.引進、推廣適宜的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幫扶帶教、培訓企業技術人才,提高企業技術水平,為派駐企業培植技術創新點,進行技術合作,推動開展成果轉化。
3.幫助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開展產學研合作,指導和協助企業申報各類課題、項目和認證,共同研發新產品新工藝。
4.積極參與企業市場營銷,為企業開辟產品市場出謀劃策。
5.定期反饋入駐企業工作情況,反映當地企業扶持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提出發展當地企業的建議和措施。
(三)醫衛科技特派員職責
1.深入調查研究,幫助入駐鄉鎮(中心)衛生院制定發展衛生健康事業的規劃。
2.引進、推廣應用適宜的醫藥、衛生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臨床帶教、培訓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提高鄉鎮(中心)衛生院對城鄉居民多發病、常見病的診治水平。
3.定期開展診療服務,培植和發展鄉鎮(中心)衛生院的重點專科,幫助鄉鎮(中心)衛生院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4.開展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增強城鄉居民衛生保健意識,提高防病抗病能力。
5.定期反饋當地農村衛生工作信息,反映當地農村衛生健康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提出發展當地衛健事業的建議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部門聯動、上下協同。科技特派員工作實行組織部門牽頭、科技部門主推、相關職能部門配合的聯動機制,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科技特派員工作的宏觀指導。縣委人才辦主要負責方案制定、綜合協調、業務培訓、考核管理等工作。縣科工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企業及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具體實施。縣衛健局負責醫衛科技特派員工作的具體實施。其他職能部門要大力配合支持,幫助解決具體問題。各鄉鎮黨委具體負責本鄉鎮科技特派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科技特派員在工作、生活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通過多方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科技特派員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2.強化工作責任、確保成效。為更好發揮科技特派員在推進鄉村振興和產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省、市、縣派科技特派員采取“一對一”和組團服務相結合的模式指導村級、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和企業。農業科技特派員和企業科技特派專家每月駐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于5天,醫衛科技特派員每月在駐點單位工作不少于6天。農業科技特派員服務團要以相互觀摩交流、技術巡診指導和專業知識講座等形式開展活動,每個團由團長負總責,聯絡員具體對接服務,全年組團服務不少于10次,每名成員“一對一”指導派駐單位以外有技術需求的其他合作社、家庭農場不少于10次;鄉鎮要及時收集技術需求,全年組織組團服務不少于10次。企業科技特派專家服務團全年開展活動不少于4次,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幫助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推動產學研合作。
3.從嚴管理考核、嚴格獎懲。縣委人才辦牽頭做好科技特派員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科技特派員到派駐單位工作要向派出單位報告。農業科技特派員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鄉鎮黨委負責轄區范圍內科技特派員的日常考勤考核工作。科技特派員管理考核工作納入鄉鎮人才工作考核重要內容,鄉鎮黨委要每季度開展一次科技特派員工作督查和實績考核,并及時向縣委人才辦、縣科工局反饋情況。科技特派員服務團團長要對本團隊的服務質量、社會及經濟效益負總責。科技特派員考核實行平時督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按得分高低和比例確定考核等次。其中優秀不高于20%、良好不高于20%。科技特派員在服務期間按考核等次領取生活交通補助,考核確定為優秀、良好和合格等次的,分別發放800元/月、600元/月、500元/月的生活交通補助。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放生活交通補助。科技特派員在從事技術服務、技術入股、投資合股、創辦實體等相關活動取得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
企業科技特派專家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科工局和天易經開區企業服務中心負責考核,實行平時督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按得分高低和比例確定考核等次。其中優秀不高于20%、良好不高于20%。科技特派專家在服務期間按考核等次領取生活交通補助,考核確定為優秀、良好和合格等次的,分別發放12000元/年、10000元/年、8000元/年的生活交通補助。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放生活交通補助。
4.強化工作保障,對口支持。縣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專項經費,保障科技特派員的生活交通補助、業務培訓、考核管理等支出;安排1萬元/團的專項經費,保障科技特派員服務團各項活動有序開展。科技部門要安排專門的項目經費,用于對科技特派員的科研資助和項目扶持。衛健部門要結合城市醫院對口支援城鄉醫療衛生的工作要求,安排科技特派員掛職擔任派駐基層衛生院副院長或院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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