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的咨詢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4-04-22 11:53
發布時間:2024年4月15日 來源:湘潭縣醫療保障局
市民咨詢湘潭縣城鄉居民如何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
湘潭縣醫療保障局回復:
一、參保居民在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下列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門診統籌資金支付范圍:
1.村衛生室提供的與其功能相適應的基本醫療服務《含基本藥物、中醫藥、民族醫藥);
2.鄉鎮衛生院按照分級診療服務功能定位提供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范圍的門診醫療服務含基本藥物、中醫藥、民族醫藥》;
3.一般診療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部分;
4.納入支付范圍的其他費用。
二、下列情形不納入門診統籌資金支付范圍:
1.未在定點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
2.超出普通門診統籌最高支付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
3.享受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補助期間,因該病種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4.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5.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6.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三、參保居民在定點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門
診統籌資金按下列標準支付:
1.村衛生室的支付比例為70%,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為400元/人/年;
2.鄉鎮衛生院的支付比例為70%,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為400元/人/年;
3.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居民門診統籌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最高基金支付限額為400元。
四、參保居民門診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為市內村衛生室、
鄉鎮衛生院不具備定點條件的選擇就近的定點醫療服務 機構。
參保居民在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必須出示參保身份證明和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自覺遵守城鄉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按要求在有關結算單據或村衛生室的門診臺賬上簽名認可,并留下聯系電話。參保居民在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只需支付按政策規定的個人負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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