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1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21-05-31 15:58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0〕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消除大班額專項行動的通知》(湘政辦函〔2017〕99號)、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潭教發〔2020〕4號)等有關法律和文件規定,加強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切實做好消除大班額工作,有效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ǘ﹫猿帧坝媱澋叫!澠猩、免試入學、統一報名、相對就近”的原則;
二、招生計劃和區域
根據湖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規定,明確2021年秋季城區中小學校原則上小一班額不超過45人,七年級班額不超過50人。
。ㄒ唬┕k小學一年級招生
1.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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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班數—人數 |
學校 |
班數—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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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小學 |
8—360 |
天易金霞小學 |
1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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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子敬學校 |
14—630 |
天易貴竹學校 |
1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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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塘中心小學 |
4—180 |
天易水竹學校 (小學部) |
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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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洲中心小學 |
6—270 |
山塘中心小學 |
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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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合計 |
65個班,29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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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楊小學 |
1—45 |
赤湖小學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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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合計 |
2個班,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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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服務區范圍
百花小學:玉蘭路以東─金桂路以西─云龍路以北──湘江河以南地區。
湘潭子敬學校:玉蘭路以西─大鵬西路以南─天馬南路以北,另加逸城小區;金桂路以東——龍江路——飛羊東路——紫薇路——云鵬三路以西——云龍路以北——湘江河以南。
煙塘中心小學:玉蘭路以西─大鵬西路以北─涓水河以東─湘江河以南地區(含煙塘村、京竹村等部分地區)。
趙家洲中心小學:龍江路─飛羊東路─紫薇路─云鵬三路以東─海棠路以西─云龍中路以北─湘江河以南。
天易金霞小學:海棠路以東─楊柳路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
天易貴竹學校:楊柳路以東─向東渠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
山塘中心小學:海棠路以西─云龍路及天馬路以南、吳家巷社區、山塘村、原青光村、原青獅村部分地區和原上馬村部分地區。
天易水竹學校(小學部):向東渠以西─天易路以南─云龍路以北─海棠路以西;向東渠以西─云龍路以南城市建成區─海棠路以東、水竹村、原上馬村部分地區。
樟楊小學:樟樹村、銀塘村、杉蔭村、賦江村;西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赤湖小學:赤湖村、八角村、金霞村部分地區;東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公辦初中七年級招生
1.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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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班數─人數 |
學校 |
班數─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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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敬初中 |
16─800 |
天易貴竹學校 (初中部) |
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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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三中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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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計劃招收初中七年級新生:26個班,13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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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因天易水竹學校二期在建,2021年下期海棠路以東城區七年級新生(計劃8個班)安排在天易貴竹學校就讀。
2.招生服務區范圍:天易貴竹學校:海棠路以東的城區(含金霞村、赤湖村、八角村、水竹村、青光村)。
子敬初中:海棠路以西的城區(含煙塘村、山塘村)。
易俗河鎮三中:京竹村、賦江村、杉蔭村、銀塘村、樟樹村、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辦法
(一)小學一年級新生
1.招收對象:
(1)城區學校小學一年級新生必須年滿六周歲(2021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2)依據“有戶籍、有住房”優先的原則,在劃定招生區域內按以下排序免試入學:易俗河鎮戶籍子弟(小孩戶口于2021年5月15日前隨法定監護人遷入易俗河鎮視為本地戶口);無易俗河鎮戶籍但監護人有居住房產的常住人口子弟。
(3)進城經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小孩的法定監護人在易俗河鎮經商、務工三年以上且租住在易俗河城區的常住居民子弟),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在有剩余學位的城區或城郊學校就讀。
2.報名、審核工作:
2021年城區小學一年級入學報名采用全市統一的報名平臺,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初審。報名審核工作由縣教育局牽頭組織,由易俗河鎮中心學校具體落實:
。1)時間:6月1日——10日,網上報名并提交相關資料圖片;6月中旬,中心學校分校組織資料審核;7月中旬,分校組織上戶核查。8月上旬,分校公示入學名單。
。2)報名審核所需證件:
、僖姿缀映菂^戶籍或監護人在易俗河城區有房產的常住居民子弟入學:網上報名時需提供戶口本、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實地審核時需審查兒童戶口本、出生證、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學生戶口本住址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家庭住址(即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為入學依據。
、谶M城經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年滿六周歲,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身份證、在當地持續合法居住三年以上的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從業證明(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購買一年以上社會養老保險的有效證明(個體經營者可用工商稅務證代替),提交兒童戶口本、出生證、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二)公辦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
1.招收對象:
易俗河城區(城郊)各小學六年級畢業學生(已經自主填報民辦初中且審核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公辦學位;已經自主填報民辦初中且搖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公辦學位)。
2. 報名時間:2021年城區七年級入學報名采用全市統一的報名平臺,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初審。報名審核工作由縣教育局牽頭組織,由易俗河鎮中心學校和子敬初級中學具體落實:
5月下旬,城區公辦中小學發布招生簡章,公示學校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流程;6月1日——10日,升入城區(城郊)公辦初中學生統一網上報名;6月下旬公辦初中學校組織初審和現場資料核查;7月份組織上戶核查;8月15日前,分校公示學位安排情況。
3.資料審核所需證件。需審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小學畢業生登記表。學生戶口本住址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家庭住址(即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為入學依據。
(三)城區公辦中小學2—9年級插班生
1.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消除大班額專項行動的通知》(湘政辦函〔2017〕9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縣情,原則上城區公辦中小學二至九年級均不招收插班生。易俗河鎮原戶籍居民子女和享受政策性照顧對象優先安排插班就讀;在城區購房(裝修入住一年以上)并在城區工作(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和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的居民(隨遷人員)子女視學位情況可適量安排插班生(當年入學年齡未滿6周歲的不予插班),原則上安排在城郊的樟楊小學、赤湖小學和易俗河鎮三中就讀。
2.插班生的報名、審核、上戶核查工作由易俗河鎮中心學校制定專項工作方案。8月25日前,由易俗河鎮中心學校根據學位情況進行一次性安排,家長不得擇校。未按照方案及時報名或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再作插班安排。
四、政策性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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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年轉業安置軍人子女;
2.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大隊人員子女;
3.天易經開區內重點企業的法人代表及高級管理人員子女。
4.因工作調動入城的國家公職人員子女;
5.縣內確已拆遷并在城區購買住房的人員子女;
6.符合湘潭市委、市政府,湘潭縣委、縣政府出臺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子女(含香港、澳門、臺灣及華僑、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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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均應為原件及其復印件。
1.企業類:(1)企業營業執照;(2)戶籍簿;(3)父母雙方身份證。其中受聘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須提供一年以上的職工養老保險繳納憑證;(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其他人員:(1)戶籍簿;(2)父母雙方身份證;(3)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含相關政策文件等)。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關于房產
1.房屋產權人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為準,其他購房協議、房產公證、購房電子合同等證明材料不得作為招生依據。
2.因國家(城鎮)建設需要而拆遷的安置戶,若有房屋安置,按房屋安置地或原戶籍所在地學校登記建檔;若無安置,按原居住地或原戶籍所在地學校登記建檔。
3.購買商品房,因客觀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但已實際入住的業主,須提供縣住建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銀行繳款憑證)和2021年6月以前繳水電、燃氣、有線電視或網絡等票據憑證之一,按“有住房”批次登記建檔。
4.居住在公租房的住戶,提供與縣住建局簽訂的《公租住房租賃合同》,視同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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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招生政策,易俗河鎮中心學校將組織城區(城郊)各公辦中小學發布學校招生公告,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按學校招生公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服務內中小學登記建檔,填寫《湘潭縣2021年秋季中小學新生入學資格審核登記表》。符合招生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在填寫登記表時應寫明是否服從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2.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若未按規定時間到相應學校登記建檔,8月15日后由易俗河鎮中心學校統籌安排到有剩余學位的學校登記建檔。
3.適齡兒童只能到一所學校登記建檔;重復登記的,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已經自主填報民辦初中且確定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公辦初中學位。
4.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緩、免入學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縣級醫院出具證明,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教育局批準方可緩、免入學。
5.自學校登記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由易俗河鎮人民政府、各社區、居民小區配合各招生學校做好上戶核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湘潭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姜 偉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陳虹伶任副組長,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人民武裝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教育局、縣財政局、易俗河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縣融媒體中心、縣自然資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縣信訪局、縣委網信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明確工作職責。易俗河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中心學校和各公辦中小學校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發布招生公告、報名資料收集、上戶審核、錄取名單公示等系列工作;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教育局負責對城區學校招生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縣委宣傳部和縣融媒體中心、縣教育局要運用多種形式宣傳秋季招生政策,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耐心細致的政策解釋工作,讓廣大學生家長理解、支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確保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縣人民武裝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商務局、縣人社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要積極配合教育部門,為適齡兒童少年家庭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審核材料;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財政局等部門要積極為城區增加學位提供建設資金、交通秩序、交通便利的必要保障;由縣委政法委牽頭,易俗河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縣信訪局、縣委網信辦、易俗河鎮中心學校、各招生學校要認真做好突發事件維穩及信訪接待工作,加強網絡輿情監控,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3.嚴控招生計劃。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招生工作,按照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縣情實際,嚴控班額和小學入學年齡,任何學校不得超班額招生或擅自招收低齡學生。嚴格執行學生轉學“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有關規定,嚴格轉學的條件和程序,嚴把轉學入口關,學位已滿的學校不得再接收轉學學生。
4.規范招生行為。各學校、幼兒園必須客觀真實提供學生相關信息,積極配合招生學校的招生工作。嚴禁超計劃、超范圍招生;嚴禁招生與入幼兒園、學前班掛鉤;嚴禁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招生費用。新生編班實行隨機編排,任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招收音樂、美術、體育特長生的特長班,更不得辦“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
5.嚴格責任追究。各招生學校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h委縣政府督查室、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察組要加強監督,若發現違規行為,按照湘潭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湘潭市中小學違規招生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潭教發〔2016〕17號)嚴肅追究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在招生入學過程中從事生源中介謀利、擾亂招生秩序、偽造虛假證件、開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嚴肅查處。
七、本辦法僅適用于2021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有關政策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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