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民政局2018年部門預算和 “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hrlh.com.cn 發布時間:2018-01-29 11:37
一、基本情況:
湘潭縣民政局2017年年末實有在職人員66人,其中行政編制19人,事業編制47人,退休人員71人,長期臨聘人員14人,局機關遺屬4人。局機關汽車2輛,其中小車2輛。
二、部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ㄈ┴瀼貓绦袊业膬灀嵴,依法開展優撫工作;負責申報和褒揚革命烈士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和優待工作;審核呈報全縣人民警察、國家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評殘工作;指導優撫和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的管理;組織和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ㄋ模⿺M訂全縣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建設服務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干部的有關政治、生活待遇;指導全縣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
。ㄎ澹┲鞴苋h農村自然災害救濟工作;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統計上報和發布災情工作;籌措、管理、分配。
救災款物的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
。⿺M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工作;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核查辦法和程序;管理和發放上級下撥的和縣級安排的保障金。
。ㄆ撸⿺M訂全縣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組織城鄉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干部的表彰。
。ò耍┴撠熑h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地名管理辦法的擬定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和管理地名信息資料和檔案。
。ň牛┴撠熑h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的擬定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審批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等活動。
。ㄊ⿺M訂全縣福利彩票發行規劃,組織指導全縣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確保福利彩票安全運行、健康發展;負責本級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監督全縣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ㄊ唬┴瀼貓绦袊业幕橐龅怯、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國內收養登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負責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ㄊ┴撠熑h民政事業經費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ㄊ┏修k市民政局和縣政府交辦的革命老區的調查研究、資料收集、宣傳教育及老區開發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審核、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ㄊ模┴撠焻f調、指導、督促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保障的工作;加強對全縣老齡工作的宏觀指導,協調推動各部門開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的老齡工作。
。ㄊ澹┲笇h基層民政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推進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推進民政科技信息和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
。ㄊ┏修k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湘潭縣民政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紀檢室)、信訪法制股、民組股、優撫安置股、雙擁辦、救災救濟股(老區辦)、社會救助股、福慈股(慈善辦)、老齡工作股、基政股(地名區劃辦)、社會事務股(流浪救助站)、規財股、離退休人員管理股(人事)股、福彩發行中心、核對中心、婚登處、軍干所、福利中心。
四、部門收支概況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11340.4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11340.4萬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19.64萬元,項目支出10620.76萬元。
具體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719.64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日常公用經費、業務性商品和服務支出。
項目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10620萬元,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我局納入預算的項目支出:
1.維穩業務經費24萬元;
2.臨時救助85萬元;
3.殯葬70萬元;
4.地名普查10萬元;
5.軍隊移交地方安置0萬元;
6.流浪乞討人員救助5萬元;
7.民政工作經費100萬元;
8.城鄉社會救濟資金54.42萬元;
9.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10萬元;
10.優撫對象集中供養90萬元;
1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32萬元;
12.城鄉醫療救助 707萬元;
12.傷殘撫恤529.39萬元;
13.養老機構補貼資金128萬元;
14.特困人員救助供養4838.92萬元;
15.基本養老服務補貼資金153萬元;
1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68萬元;
17.義務兵優待500萬元;
18.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34.5萬元;
19.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650萬元;
20.百歲老人長壽保健金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408.6萬元;
21.殘疾人兩項補貼992萬元;
22.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經費137.93萬元;
23.社區惠民專項資金110萬元;
24.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0萬元;
25.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補助經費0萬元;
26.孤兒生活費發放及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83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21.1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9.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元。
“三公”經費預算數增減變動說明: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2萬元。2018年為21.1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0.10萬元,主要是公務接待費減少10.10萬元。
湘潭縣民政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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